首页 > 杭州房产律师 > 欠款人死亡后,是否可以继续追回欠款和赌债?

欠款人死亡后,是否可以继续追回欠款和赌债?

admin 杭州房产律师 2023年11月21日
债务人死了向法院要回欠款的办法:
1、首先,在知道债务人突然死亡的消息后,应立即持欠条等债权凭证去找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主张债权;
2、如果债务人的遗产还未分割:可以和债务人的继承人协商先以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然后再继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对债务人的遗产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债务偿还最快;
3、如果在得到消息时债务人的遗产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继承:可以待债权凭证要求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应立即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欠款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要追讨债务,首先看欠款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当债务人死亡,没但有剩余财产清偿所欠债务的,债权债务关系消失,债权人不能再追偿债务。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杭州市律师 重庆劳动纠纷律师 武汉公司法律师 杭州请律师 成都交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网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 杭州房屋产权律师 杭州桐庐县律师 湖州律师网 杭州专业律师 杭州法务咨询 天津律师 南京律师 济南律师 惠州律师 河北律师 台州律师 宁德律师 焦作律师 三门峡律师 南宁律师 贺州律师 庆阳律师 沈阳律师 洛阳律师 邯郸律师 达州律师 温州律师